近年來,隨著智能手機和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移動端逐漸成為人們獲取新聞信息的重要渠道,移動資訊服務市場的競爭也日趨激烈。如今,日益精準化、精細化的“算法分發”已成為我國移動新聞資訊服務領域發展的特征和趨勢。從社會發展來看,這種定制化、精準化新聞資訊傳播模式所帶來的并非我們所期待的“用戶賦權”,而是新的“算法集權”,信息權力被擁有算法設計權和壟斷著數據資源的超大型平臺所掌握。
“算法分發”App發展史
2012年8月,今日頭條闖入新聞客戶端市場。此時,騰訊、網易、搜狐、新浪等一批成長于互聯網門戶新聞時代的老牌勁旅在這一領域激戰正酣。
2013年一點資訊推出基于算法技術的聚合新聞客戶端。
2014年搜狐新聞上線以個性化和智能推薦為賣點的5.0版。
2015年,騰訊在原有新聞客戶端“騰訊新聞”之外加推以算法為主導的全新客戶端“天天快報”,新浪、網易也在新聞客戶端升級時著重加入了根據閱讀偏好推薦資訊的功能。
2016年,微信推出利用后臺數據進行精準推薦的“朋友圈熱文”。
產生背景
在傳統媒體時代一直以“大規模”“匿名”形象出現的受眾,在新媒體時代擁有了“上帝”般的感覺,從早到晚被各類媒體關心、圍繞和服務著。無論是以電視臺、報社為代表的傳統媒體,還是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興媒體,都力求以盡可能多的方式實現與用戶的交流互動,以提高用戶接觸頻次、提升用戶黏性、延長用戶停留時間。
實質
從表面上看,以“大數據”為基礎的個性化定制、智能化推薦,使用戶能夠充分體驗到“以用戶為中心”的“貼身”服務。但實際上,這種“貼身”服務的背后卻是對用戶選擇權的再次剝奪。
經典案例
2013年,NETFLIX(奈飛公司)推出以3000萬用戶視頻選擇、搜索、評論數據為依據,精準策劃制作的《紙牌屋》,讓傳媒業首次感受到大數據的力量。
操作邏輯
在新的模式中,用戶越是主動地表達自己的偏好,就會被系統越準確地鎖定,如果什么都不做,則又會被框定在系統最初預設的用戶偏好中。因此,在“算法分發”成為互聯網新聞資訊的主要分發方式的背景下,無論用戶如何選擇,或是不選擇,其結果都是接受系統選擇的結果。以“精準”為名義的信息推送,實際上是由掌握著數據、平臺和算法的新型媒介機構所控制,用戶通過終端接收到的信息只是經過嚴格設計和篩選的信息。
信息時代為公眾“賦權”
傳統媒體時代,廣播聽眾、電視觀眾和報刊讀者都被稱為“受眾”,即信息的接受者、內容傳播的對象,處于傳播活動的最后環節。如果說傳統媒體時代的市場競爭為公眾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空間,遙控器的出現大幅提高了電視觀眾頻道切換的便利性,信息時代的來臨則為公眾提供了一次前所未有的“賦權”體驗。
首先,互聯網為用戶帶來了海量的信息資源和頻道資源,為公眾提供極大的選擇空間。其次,人們可以在使用媒體的同時以點贊、評論、彈幕等多樣化的手段進行實時反饋,從而實現了傳播過程中的互動,這也成為公眾參與公共事物討論和決策的重要渠道。再次,原本由專業化機構壟斷的媒介內容生產和發布環節,隨著UGC、自媒體等開放平臺的出現和智能終端的普及而向公眾敞開了大門。
人們還略帶驚喜地發現,傳統媒體時代需要反復爭取的公共話語空間,在互聯網時代似乎能夠輕易實現。從BBS到微博、推特,互聯網為公眾提供了參與討論、分享觀點的開放空間。網絡賦權研究也隨之成為賦權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
這些變化使傳媒業由傳統的單向傳播時代步入雙向互動傳播時代,公眾在傳媒業價值鏈中的身份也由大眾傳播時代的受眾轉型為互聯網時代的“用戶”,成為產業運作的邏輯起點。
信息時代媒介空間的“存在感”
在互聯網思維的影響下,“以用戶為中心”成為傳媒業發展的“勞動號子”;“以用戶需求為起點,以用戶體驗為歸依”成為傳媒產品的研發和設計所遵循的原則。
對互聯網新聞資訊產品而言,“用戶體驗”包括實時、便捷、流暢地獲取和使用符合他們需求的內容產品所獲得的感官體驗,以及通過各類技術和平臺制作、加工和分享具有一定專業水準的內容產品的實踐體驗。其中,后一種體驗為用戶提供了信息時代媒介空間的“存在感”,是用戶自我實現的重要方式。因此,除了傳統的瀏覽量和點擊量以外,評論量、轉發量、點贊數,甚至是彈幕數量都成為網絡新聞資訊產品評價的重要指標。
在傳統媒體時代一直以“大規模”“匿名”形象出現的受眾,在新媒體時代擁有了“上帝”般的感覺,從早到晚被各類媒體關心、圍繞和服務著。無論是以電視臺、報社為代表的傳統媒體,還是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興媒體,都力求以盡可能多的方式實現與用戶的交流互動,以提高用戶接觸頻次、提升用戶黏性、延長用戶停留時間。
在此背景下,基于用戶偏好的“智能化推薦”也就成為傳媒機構不斷提高內容供給效率、優化用戶體驗時合乎邏輯的選擇。傳媒機構力求以更加復雜的算法實現對用戶偏好和需求的精準把握,以此為基礎進行內容和信息的定制化推薦。
然而,在這場“以用戶為名義”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市場的媒體狂歡中,用戶真的已經成為行業中心、傳播的主角了嗎?“大數據”(Big Data)——信息時代媒介發展另一個關鍵詞為我們提供了新的觀察的視角。
“用戶賦權”還是新的“算法集權”?
2010年,美國發布《規劃數字化的未來:美國總統科學技術顧問委員會給總統和國會的報告》,其中指出“數據正在呈指數級增長”“如何收集、管理和分析數據正在日漸成為我們網絡信息技術研究的重中之重。以機器學習、數據挖掘為基礎的高級數據分析技術,將促進從數據到知識的轉化、從知識到行動的跨越”。
2013年,NETFLIX(奈飛公司)推出以3000萬用戶視頻選擇、搜索、評論數據為依據,精準策劃制作的《紙牌屋》,讓傳媒業首次感受到大數據的力量。
今天,大數據技術、數據挖掘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徹底改變了傳媒領域的運作和決策邏輯。
一方面,這些技術的結合與應用在數字世界建構起了一個以數據為基本單位的社會鏡像。遍布世界的智能終端、傳感器源源不斷地向鏡像社會輸送著多樣化的數據信息,其中居于核心位置的便是用戶數據。傳媒機構借助復雜的算法設計,能夠將用戶娛樂和信息消費偏好、行為習慣的數據與他們的位置、社交、消費等信息進行結構化處理和分析,并從中形成對其需求的預判,從而實現“比用戶更了解用戶自己”的精準化傳播。
另一方面,寫作機器人的學習能力日益增強,機器人不僅能夠通過對既有內容資料的學習寫作多樣化風格的資訊內容,還能夠根據用戶數據反映的用戶偏好進行資訊內容的個性化定制。
從表面上看,以“大數據”為基礎的個性化定制、智能化推薦,使用戶能夠充分體驗到“以用戶為中心”的“貼身”服務。但實際上,這種“貼身”服務的背后卻是對用戶選擇權的再次剝奪。美國學者凱文·凱利在研究中發現“默認設置”掌管著復雜系統,默認設置的內容和特征取決于設置的設計者,而系統的使用者又常常因為改變默認設置所需要的成本(知識、時間、精力等)而放棄修改。這也就意味著默認設置是預設設置的人用于操縱系統和影響使用者的工具。從本質上來說,從“編輯分發”到“算法分發”是新聞資訊服務內置默認設置的一種調整。
在新的模式中,用戶越是主動地表達自己的偏好,就會被系統越準確地鎖定,如果什么都不做,則又會被框定在系統最初預設的用戶偏好中。因此,在“算法分發”成為互聯網新聞資訊的主要分發方式的背景下,無論用戶如何選擇,或是不選擇,其結果都是接受系統選擇的結果。人們自主選擇信息的權利被不斷擠壓,僅剩下在不同機構提供的算法之間的選擇空間;處于行業價值鏈中心位置的仍然是具備預設設置能力、權力的個人或群體。以“精準”為名義的信息推送,實際上是由掌握著數據、平臺和算法的新型媒介機構所控制,用戶通過終端接收到的信息只是經過嚴格設計和篩選的信息。
從行業發展的角度來看,新聞資訊服務模式的變化是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發展的結果,更是資本與技術力量結合下市場權力的再分配和壟斷力量的重塑。Web1.0時代,市場的主導權由占據先發優勢和內容優勢的少數幾個門戶網站和新聞網站掌握。移動互聯網時代,行業的主導權正向著以微信、微博為代表的超大型社交平臺集中。
這些超大型平臺通過對社交、通訊、金融、出行等多重服務功能的整合,掌握了龐大的用戶群體和多樣化用戶數據,居于產業鏈和價值鏈的中心位置。對內容生產者而言,他們是用戶需求信息的把握者和內容生產、變現解決方案的提供者,也是內容分發的重要平臺和渠道;對用戶而言,他們是新聞資訊服務的提供者和社會環境認知的依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數據表明,社交媒體已成為人們獲取、評論、轉發、跳轉新聞資訊的重要平臺,其用戶規模、使用頻率仍然呈現繼續增長的態勢。可以預見的是,這些超大型平臺對行業的壟斷性將進一步加強,很可能出現“贏家通吃”的局面。
從社會發展來看,這種定制化、精準化新聞資訊傳播模式所帶來的并非我們所期待的“用戶賦權”,而是新的“算法集權”,信息權利被擁有算法設計權和壟斷著數據資源的超大型平臺所掌握。資訊,特別是新聞資訊是人們用于了解周圍環境的重要依據,也是人們社會交流的重要素材。
在以“算法分發”實現智能推送的資訊服務模式下,系統依據對各類用戶數據的綜合分析,判斷用戶喜好、推送資訊內容,提供“千人千面”的定制化服務。這也就意味著不同用戶接觸的資訊信息必然存在明顯的差異,且生活環境、生活方式差異越大的群體之間的信息結構差異也就越大。長此以往,這種資訊消費模式的發展和固化將導致 “知識鴻溝”和“信息鴻溝”的擴大,并進一步帶來社會群體之間的深度隔離和社會群體的分化。
因此,在網絡新聞市場高速發展的今天,我們有必要正視這樣的現實:技術的發展正在奪走技術使用者的權利,用戶主動或被動地將自己的選擇權交給了算法;基于大數據的偏好推薦和社交化傳播先天性地強化了群體內的交流和群體間的隔離,加速了社會群體的碎片化與分散化。這些趨勢正在使網絡新聞資訊服務與實現新聞公共性價值的目標越行越遠,值得警惕。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網信浙江 » 清朗俠在行動丨警惕“算法分發”背后隱藏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