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紹興市發布《關于構建行政執法領域“過罰相當”長效機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圍繞“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核心原則,推出八方面舉措,著力破解“小過重罰”、機械執法、過度執法等問題,推動處罰實施更加規范,實現行政執法效能最大化、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影響最小化、為民服務效益最優化。
行政裁量權是法律賦予行政執法機關的權力,但如果規范不力、行使不當,極易產生執法不公。為從源頭預防不規范執法,2024年以來,紹興市司法局建立健全疑難案件論證容錯、執法訴求溝通和投訴、處罰案件經濟影響評估等機制,為執法人員營造“能動執法”良好氛圍。重點針對亂收費亂罰款、隨意關停企業等逐利性執法行為,綜合采取明察暗訪、案件回訪、案卷評查等方式強化查糾整改,實現“辦理一案、規范一片”。
為從源頭預防“小過重罰”,紹興市將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權基準“一單位一清單”集中公示。同時,紹興市以“過罰相當”為準則,配套建立和健全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優化各類行政裁量權基準。目前紹興市已全面完成裁量權基準網上公開工作,其中市本級27個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共公示行政處罰事項5973項。
針對重大疑難復雜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紹興市將在立案、檢查、調查、決定、執行、結果公開等環節實施處罰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機制,盡可能降低行政執法活動對經營者生產經營的負面影響。同時,紹興市將全面推行執法機關制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合規建議書、信用修復告知書“三書同達”制度,對主動整改并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真正做到“寬嚴相濟”。目前,“三書同達”制度已在紹興市交通運輸領域率先試行。
“通過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能夠進一步推動行政處罰‘過罰相當’、行政許可便捷高效、其他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有序。”紹興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出臺,對提高行政執法質量,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著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都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 紹興日報 | 撰稿:周夢琪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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