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吳興區印發《關于吳興區交通運輸裝備新能源更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根據“市場主導、協調推進、分類實施”原則,啟動打造浙江省首支新能源船隊,全方位推進包括航運船舶、工程運輸車輛、公務用車、環衛車輛等在內的各類型交通運輸裝備新能源更新,統籌新能源服務站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拓展綠色交通發展考核激勵機制。
“湖州市吳興區積極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降低物流成本、推進交通裝備更新和新能源替代的部署,在全省率先出臺轄區全域全類型交通運輸裝備新能源更新的實施文件,對全省各地探索推動交通運輸體系降本、增效、減排等具有重要借鑒意義。”浙江省政府特約研究員任忠(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一級巡視員)認為,作為客貨運的重要載體,地方政府推動綜合交通+新能源融合發展,對于推動交通裝備綠色化、交通運輸產業化及交通運營現代化起到關鍵作用。
作為該市高水平建設生態文明典范城市的又一有力舉措,《意見》實施過程中,吳興區將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試點推行“運輸裝備與動力設備分離”模式,加快運輸結構調整,即倡導“用戶購買車體、船體等運輸裝備,租賃動力設備的形式”,實現購置成本與使用成本的“雙低”,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孟琳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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