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相關領域手機信號放大設備與屏蔽設備設置使用,保護移動通信安全穩(wěn)定,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從6月1日起,省經信廳聯(lián)合省教育廳,在全省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手機信號放大設備與屏蔽設備專項治理行動。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旨在通過加強服務與強化監(jiān)管,促進相關領域手機信號放大設備與屏蔽設備的合規(guī)設置與使用,建立相應的長效管理機制,維護公眾移動通信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手機信號放大設備即手機信號放大器,其作用是增強覆蓋區(qū)域手機信號。然而,市場上一些非法信號放大器未經國家入網認證和安全檢測,往往性能較差、雜散嚴重,非但不能增強手機信號,反而可能造成信號干擾,影響一定范圍內的正常通信。
手機信號屏蔽設備即手機信號屏蔽器,其作用是干擾手機與基站之間的通信,使手機在干擾器工作范圍內無法正常連接到通信基站,從而達到屏蔽效果。私自安裝使用屏蔽器,將影響正常通信,并可能給緊急通信、公共安全等方面帶來潛在威脅,劣質“三無”屏蔽器還可能存在電磁輻射嚴重超標的情況,直接危害人體健康。
違規(guī)設置使用手機信號放大設備與屏蔽設備,嚴重影響公眾移動通信穩(wěn)定與安全,違反無線電管理規(guī)定。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要廣泛開展宣傳,讓更多的單位和個人了解違規(guī)設置使用此類設備的危害性,了解相關管理規(guī)定及違規(guī)設置使用的法律后果,引導相關單位和個人主動整改,合規(guī)設置使用,共同維護良好電波秩序。要聯(lián)合相關部門,有針對性開展合規(guī)服務,指導相關領域依法合規(guī)設置使用此類設備。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經指出仍不改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希望相關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違規(guī)設置使用此類設備的危害性及后果,主動自行整改,合規(guī)設置使用。歡迎廣大群眾對上述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舉報。咨詢服務電話:967206。
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第七十條 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或者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從事違法活動的設備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從事詐騙等違法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guī)定,故意干擾無線電業(yè)務正常進行的,或者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臺(站)產生有害干擾,經有關主管部門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發(fā)布 | 責編:汪杰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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