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微信公眾號“路橋發布”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政策包含5大方面20條內容。該政策自發文之日起試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在加大住房消費補貼方面,將加大個人購房的補貼力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路橋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房屋成交計稅價格的1%給予購房補貼,每套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鼓勵企業自購商品住房用于職工住宿,對團購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其所繳契稅總額的50%補貼,同時在5年內給予所繳納房產稅的50%補貼,該項補貼與個人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
實施生育購房補貼,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購買區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成交計稅價格1%和3%的補貼,每個家庭最高補貼總額分別為8萬元和16萬元。
在擴大房票安置范圍方面,實行農村宅基地換城市住宅,在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過程中涉及搬遷改造的,鼓勵農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除既有建筑按標準給予補助外,退出宅基地按30萬元/間結算給予房票置換。優化人才房票的補貼范圍和標準,鼓勵政府剩余安置房優先用于人才房安置,對符合條件在路橋區申請房票補貼的人才,在路橋區購房的在原有房票補貼金額基礎上上浮20%。
增加金融信貸支持方面,優化首套住房信貸政策,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認定標準,職工家庭名下在購房所在地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只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臺州信用分”750分以上的職工在購買新建商品房時,容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用于購房首付。
政策提到,落實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上重新購買住房并同時滿足享受優惠政策其他條件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于實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新辦法的項目,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為工程預算清冊總額的110%。地下室、單獨成幢的公建、配套等建筑的監管額度按相應比例分攤到各預售批次。房地產企業可按照建設項目或預售批次使用商業銀行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最高可置換資金監管額度的30%,置換出的資金可用于本項目公司的其他支出。
來源: 澎湃新聞 | 撰稿:李曉青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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