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科學精準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經研究決定,即日起我市按照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調整疫情防控措施:
具體措施
01
開放公共場所
疫情低風險地區可正常開放公園、旅游景點、室內外場館以及宗教場所;商場、超市、賓館、餐館、影劇院、網吧、棋牌室、麻將館、桌游室等經營主體,在遵照《關于印發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 年 8 月版)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 2021〕 82 號) 規定的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規自主決定經營時間和經營方式。
對公共場所接待消費者或訪客人數占容納總量的比例不作全省性統一限制。
02
社會活動正常化
各地、各單位在規范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組織開展各類會議、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展銷展覽、集會慶典等活動。
省內會議等室內聚集性活動超過 200 人或舉辦全國性會議及活動的,應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節慶、展會、體育賽事等大型活動在正式舉辦前 15 日,活動舉辦地政府應會同相關主辦單位進行專項風險評估研判,舉辦地及其周邊地區風險等級出現變化的,需對活動的疫情防控措施進行動態調整。
03
暢通人員正常出行
在我省全域為低風險地區時,各地應保障人員在省內自由流動(正處于健康管理措施人員除外) ,不得出臺政策限制人員在省內、國內低風險地區正常流動。
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做好行程報備前提下,可恢復在編在職人員休假、旅游、探親等跨省出行活動,但應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及邊境城市。
繼續嚴格控制非公務、非緊急事由人員出國。
04
動態管理“行程卡”
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動態清零,全省疫情防控形勢總體平穩的情況下,除醫院等重點場所外,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客運碼頭等跨區域交通場站,政府機關、學校、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等場所可停止查驗“行程卡” ,但應認真落實測溫、亮碼、戴口罩等常態化防控措施。
05
解除“一老一小”服務機構封閉管理
在院老人、兒童和工作人員可以外出,返院后報告外出路線;親友、志愿者等經實名登記測溫亮碼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則上探視全程佩戴口罩。
對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的探視人數、次數不作限制,由機構根據設施條件、服務保障能力自行確定。
加快恢復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運行,不得以疫情防控為借口停止服務。
06
做好藥店和醫療機構“哨點” 監測管理
藥監部門要加強對零售藥店的藥物銷售管理,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類監測范圍藥品的人員實行實名登記。
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診室)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發揮發熱門診(診室)的“哨點”作用,嚴格落實發熱病人閉環管理。
健康提醒
衢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雖說疫情防控工作趨于常態化管理,但廣大市民仍應嚴格遵守防控要求,出門在外做好個人防護,養成“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風、少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接種疫苗,舉全社會之力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來源: 衢州日報 | 撰稿:健康衢州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