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山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多名被告被判處相應有期徒刑,涉案單位被判處罰金。該案價稅合計25.23億元、涉案稅額2.9億元,系寧波同類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大、涉案團伙最多、涉案罪名最廣、犯罪鏈條最全的案件。
空殼公司虛開發票資金流水200余億元
這起案件的破獲,要從象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的一條涉稅線索開始。當時,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在日常監控中發現,象山的某公司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重大嫌疑,很可能是團伙作案。因涉及的企業數量多、金額巨大,稅務局將該線索移送經偵大隊處理。
隨后,象山警方依法對該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立案偵查,并聯合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成立“11.18”警稅聯合專案組,案件全面展開調查。
“從前期偵查結果來看,該公司擁有372個賬戶,其中220個是個人賬戶,涉及資金流水200余億元……”專案組辦案民警葉旗峰介紹,這個公司創辦時間不長,一直無經營跡象,沒有任何真實貨物交易,是典型的為掩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開設的空殼公司。
隨著調查的深入,專案組發現,該公司涉案企業眾多,而其大量關聯企業與某市的一家涉稅中介機構來往密切。而稽查部門提供的線索顯示,該中介機構曾經服務的企業中,存在一種普遍情況:一旦被稅務部門提示風險,很快就以經營不善為由進行注銷。這種現象更是讓專案組懷疑“內有貓膩”。
在上級部門支持下,專案組迅速對該中介機構進行了多維度的研判,發現該機構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非法提供相應發票,具有極大的虛開嫌疑。
順藤摸瓜 抽絲剝繭“團滅”特大團伙
與常見的暴力虛開案件不同,這起案件中的虛開團伙與不良涉稅中介機構聯手,利用中介機構的專業性和服務企業的便利,通過空殼公司或即將關閉的公司,更為隱蔽地實施鏈條式虛開發票活動。
同時,涉案的不良涉稅中介機構還幫助虛開團伙非法設立空殼公司,充當“發票超市”的角色,為企業進行洗票、虛開活動提供便利。對于可能暴露的企業,這些中介機構還會協助其偽裝成經營不善的情況進行“逃逸式注銷”。
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專案組梳理了200余萬條資金流水,逐漸理清了團伙層級、作案模式、資金流向及人員動向,涉案上下游企業達500余家。
去年下半年,在上級公安部門及寧波警稅聯勤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專案組抽調了90余名精干警力,劃分為抓捕、審訊等6個工作小組,分赴寧夏、北京、上海等地展開統一收網行動。行動中,共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26人,查扣空殼公司開戶資料327冊以及公章、財務章等作案工具759件,現場繳獲涉案財物共計870萬元。隨后,專案組又連續奮戰,成功追贓挽損8000余萬元。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等人利用市場上各行業對發票的潛在需求,組建了一個專業化的虛開團隊,并在全國各地注冊了300余家空殼公司。該團伙在收購他人身份信息、組織代辦空殼公司、開具發票、聯系下家、收取開票費等各個環節分工明確,且各環節人員之間相互剝離。在虛開各種品名發票時,該團伙收取開票額的5%-8%作為手續費獲利。累計對外暴力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6.9萬份,價稅合計人民幣25.23億元,涉及企業508家,涉案稅額2.9億元。
警方提醒廣大企業和個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企業應當遵循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基本準則,杜絕僥幸心理,誠信經營。個人也應提高警惕,切勿外借或出賣身份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冊空殼公司從事虛開發票等犯罪活動,出借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 中國寧波網 | 撰稿:鄒鑫 通訊員 章挺偉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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