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市司法局日前出臺了《湖州市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評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這標志著湖州在全省率先推行法律服務機構及人員積分制管理評價機制。
據介紹,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評價的對象為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司法鑒定所及其工作人員。積分制管理評價的事項為特定個性化服務事項、公共綜合性服務事項兩類共15個具體項。其中,特定個性化服務事項,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公共綜合性服務事項,包括服務中心工作、服務市場主體、參與基層治理、參與普法宣傳。
根據《方案》,我市將開發全市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評價系統和對接現有業務的管理系統,建立“雙軌對接、一體集成,量化賦分、多元積分,分類管理、智能評價”模式。特定個性化服務事項的積分,分別從省公共法律服務視頻咨詢管理系統、法律援助統一服務系統等平臺自動獲取,轉換為個人積分;公共綜合性服務事項的積分,通過“浙里辦”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移動端,自主現場填報、管理部門審核提交,即時獲取相應積分。
同時,運用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評價大數據分析,對各類法律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總量、質量和效率及時預測預警,在“浙里辦”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移動端、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平臺、12348浙江·湖州法網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評價專區,分類匯總、分類展示公共法律服務積分情況,動態公示區域積分、機構積分、個人積分。在此基礎上,我市強化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評價的結果應用,把積分制管理評價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并作為法律服務機構評優評先依據;把各類法律服務工作人員參與積分制管理評價工作的情況,納入執業考核、稱職評定,作為評優評先依據。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將激發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工作人員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的積極性,實現服務總量、能力、效率的有效提升,確保形成在全省可復制、可推廣的公共法律服務智能管理評價體系,為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樣本注入司法力量。
來源: 湖州日報 | 撰稿:豐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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