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
近年來,隨著“銀發經濟”和“兒童經濟”市場的蓬勃發展,“一老一小”消費逐漸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之一。但與此同時,由于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認知能力弱、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的特點,通過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等方式,侵害“一老一小”消費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
《條例》專門針對保健養生、網絡游戲等問題加強了“一老一小”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
不得通過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誘導老年人購買不符實際需求的商品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查明,杭州某蜂業有限公司在其自有網站發布的廣告中含有不真實的“蜂皇漿9大藥理作用”“用戶真實服用反饋”“合作研究鑒定機構”等內容,同時還存在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開展廣告宣傳,以及非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使用醫療用語等違法行為。2023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6萬元的行政處罰。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虛構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務的治療、保健、養生等功效,誘導老年人等消費者購買明顯不符合其實際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固定,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網絡游戲服務應對未成年人設置
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
2023年12月,消費者范某投訴稱,其不滿15周歲的孫子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陸續在某網絡游戲中充值9萬余元,主要用來購買游戲皮膚和裝備。消費者與游戲客服溝通,希望游戲公司能退還其孫子的充值費用均未得到滿意答復,遂向浙江省消保委尋求幫助。經浙江省消保委工作人員多次溝通調解,游戲公司最終同意退還消費者7.6萬元,消費者表示接受。
《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網絡游戲服務的,應當符合國家關于網絡游戲服務相關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的規定和標準,針對未成年人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在注冊、登錄等環節嚴格進行用戶核驗,依法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四條規定, 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網絡游戲經依法審批后方可運營。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網絡游戲。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適齡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
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通訊員 任倩影 記者 汪曉筠 | 責編:汪杰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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