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遇到‘職業閉店人’了嗎?”
杭州市民郭先生發在朋友圈的這個疑問,或許永遠找不到答案。5月,他剛給兒子在籃球培訓機構躍動客報了一個班,60節課一次沒上,機構就關門了。“一萬多元學費眼看打了水漂。”郭先生說。在關門跑路前,機構還在搞促銷充值,“最絕的是,在關門前幾天,6月4日,這家機構剛剛變更了法人及聯絡人。”
種種跡象,都讓郭先生和好幾百位被同樣“套牢”的家長有理由懷疑,自己遭到了“算計”。
今年以來,包括金寶貝、美吉姆等在內的多家全國知名連鎖早教機構紛紛閉店,健身房、理發店、瑜伽館等門店也成為“老板跑路”的重災區。越來越多的人發現,這些門店的閉店流程幾乎一致。于是,一種游走在灰色地帶的職業——“職業閉店人”慢慢浮出水面。
50萬元的債務收取10%,100萬元債務收取8%。這些見不得光的職業閉店者,在收取高額報酬之后,負責幫經營不善的公司或老板提前做“善后”工作,規避法律風險,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工商信息變更,接手后續消費者維權問題的處理,跟進仲裁訴訟等等。
誰在做職業閉店人?他們是如何操作閉店的?這條黑色產業鏈是如何滋長的?近期,潮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試圖找出籠罩在預付式消費頭頂陰云背后的真相。
“你跑路,我擔責”
“我有一家經營不善的公司,欠著不少課時債,我該怎么閉店?”
潮新聞記者以一名店主的身份,在社交媒體上輾轉找到了一名自稱可以幫忙解決問題的職業閉店人小A。
“絕不會有后患。”他向記者保證。
具體怎么做呢?小A稱,先把法定代表人、股東換成“他的人”,再把手上所有和業務相關的群都轉給“新股東”,“再拖上幾個月,你就可以全身而退。”
“我先讓接手的‘法人’簽一份轉讓協議,拍視頻發給你,證明是他本人簽的。”小A說,有了這份協議,記者再拿著“接手者”的身份證,就可以去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新法定代表人都不用到現場,一切都是合規合法的。”
要花多少錢?肯定比拖欠的債務要少得多,說不定在閉店前搞一波促銷,還能再撈一筆。
按照小A的“收費標準”,“閉店”按債務比例收費,50萬元的債務收費10%,100萬元的債務收費8%,債務越多點位越低。債務包括拖欠的員工工資,后續勞動仲裁、訴訟的費用,房租水電,課消余額等等。
還有一種“無本萬利”的做法,聽上去更加“黑心”。小A告訴記者,他會找人擔當法定代表人新注冊一家機構,目的就是用促銷等手段收取會員費“圈錢”,客戶可以在這個公司擔任一個管理者的角色。等圈到了錢,直接關門大吉,后續的事由“職業閉店人”來處理。圈到的錢,客戶和小A六四分成。這種無本買賣,總會有居心不良者鋌而走險。
“你不用擔心有風險,你別說自己是老板,你也是幫別人打工的,是‘受害人’。”小A保證,收到的費用可以打到他的賬戶,也可以打到記者的賬戶,一日一結,現金給付。
“那交了錢的人發現上不了課怎么辦?”記者問。
“那就讓他們去維權起訴唄,大不了限高,普通人怕限高,但來幫別人當法定代表人的人都不怕。”小A稱,自己手里的資源很豐富,想要什么樣的人都有,“經驗”也相當豐富,教育、美容醫療、健身、理發,甚至是賣水果的,“只要有預售制就有跑路的可能。除非你不辦卡,我自己就從來不辦。”
誰在做“背債者”?
在一名職業閉店人的朋友圈,置頂了兩張“廣告”。
一張寫著:接公司變更業務,全國規避風險。另一張寫著:常年收三無人員,在家沒有工作的,種地的或者農家好吃懶做的,娶不到媳婦的,農村大姐、阿姨都收,年齡25-45周歲。
“只要符合客戶要求,當天到場見到人就給兩萬。”這位職業閉店人聲稱,幫別人當法定代表人“背債”,由于報酬豐厚,很多人愿意干。“這些人都沒什么資產,也不怕被告。官司輸了被限高,他們也不在乎。”
前文中的小A就表示,他從業這么久,幾乎沒有碰到過追責成功的人,連到法院起訴的都很少,因為大多數被套都是幾百幾千塊錢,鬧一陣也多半就自認倒霉,“主要是沒那個精力。”
楊陽(化名)出生于1997年,最近剛當上三家公司的“老板”,兩家位于廣東,都是策展公司。通過天眼查查詢,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別于5月14日和6月13日完成了變更。另外一家位于南京的公司,剛剛注冊,是一家信息科技小微企業,主要業務是手機租賃。楊陽是該公司法人,另一名股東陳成(化名)也是公司“同事”,是一名2003年的甘肅小伙,兩人都并不實際參與公司運營。楊陽只知道,小A要了他的身份證照片,一步一步教他如何在線上完成營業執照注冊,成立公司,唯一的問題就是會被“限高”。
“0首付用上最新款,一年一換美滋滋。”打著這樣的旗號,吸引“貪便宜”的消費者來租手機。楊陽表示,“他們有辦法在租的客戶手機花唄里每個月強制消費1000多元。”至于具體怎么做到他也不清楚。幾個月后,這一單完成,公司提了40%的回報,楊陽本人也拿到了一筆不菲的“傭金”。
楊陽介紹下,他還有很多這樣的“同事”,98年的小伙子平平(化名)是河南某教培機構的法人,一名95年的廣東男孩王森(化名)是珠海一家化工品公司法人。
記者在天眼查查詢了解到,這兩家公司都有多條風險提示,河南教培公司于今年5月28日更換的法人,珠海公司是6月3日更換成王森。王森名下有兩家公司,19條風險預警,且幾乎于同一時間完成了法人、投資人、主要人員、注冊資本、名稱、注冊地址的變更。
“干這行門檻低、來錢快,在家躺床上玩手機刷個臉簽個字就完事了,所以來干的都是些年齡不大、眼高手低、好吃懶做的人,錢到手就行哪管其他呢?”小A再三表示沒有半點強迫和欺騙,都是“你情我愿”的生意。
比如“開新店圈錢”能提成40%,職業閉店人只抽成5-8%,背債的“法人”拿大頭,超過30%。而普通的“閉店生意”,職業閉店人抽兩成“傭金”,法人拿八成。
“干一票吃一年,如果一年多做幾單,收入能有幾百萬,回老家小縣城買個房子買個車做做小生意都夠了。”一名職業閉店人對記者說,這行“違法”但不“犯罪”,不至于坐牢,只會“限高”,“話又說回來,有車了哪里去不了,限高怕什么。”
潮新聞記者在采訪過程中,收到過各種各樣的“招人啟事”:
江蘇南京餐飲連鎖,債務200萬,直接變更到你名下提成22%,百分百限高;
安徽合肥健身房,有170多萬元退時費,不需要法人償還,但是會被限高,現在來上班,每個月工資5萬,為期3個月,最后一個月給10萬,簽自愿承擔協議和公司轉讓協議,要求不能是黑戶沒有被起訴,25歲以上。
山東淄博教育機構需要一個站臺法人,保底工資1萬,年齡30歲以上,如果被限高一次性給5萬——20萬……
或許就是這樣誘人的條件,吸引著一茬又一茬想“賺快錢”的年輕人“入坑”,坑人。
“維不了的權”,真的無解了嗎?
在現實中,機構跑路,要維權相當困難。
郭先生說,躍動客暴雷以后,家長群里有報警的,打市民熱線的,找媒體曝光投訴的,也有去法院起訴的,但到現在也沒有人能把錢拿回來。
郭先生仔細回想起來,“職業閉店人”的介入是有跡可循的。比如幾個月前開始大規模低價賣課續課,之后開始頻繁更換經驗不足的老師,家長要求退費時爽快答應但要等60個工作日,拖延60個工作日后又表示無力退費,但會提供“轉課”這種看上去合理,實際上經不起推敲的“解決方案”。
郭先生孩子的籃球課,竟然被轉去了一家美容機構,實在離譜。
再之后,就是一紙公告,經營不善迅速關店,而機構已經在此期間完成了法人變更。
遇到了“職業閉店人”該怎么辦?維權當真無解了嗎?記者咨詢了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高級權益合伙人朱覺明。
朱律師表示,職業閉店人會事先選擇一些無償債能力的“職業背債人”,通過受讓“負債較重的企業”的股權和擔任法定代表人,讓原來的經營者“金蟬脫殼”,這種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做法,本質上是利用公司有限責任的法律地位逃避債務,構成欺詐侵權和詐騙。
朱律師說,變更掛名法定代表人(“職業背債人”)的操作在有些地方很容易,導致“職業背債人”橫行,雖然現在股權變更和法定代表人變更都可以通過線上辦理,但是不少地方無須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導致工商變更流于形式。當然,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打上了這個“補丁”,既要求人臉識別,而且對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年齡、信用等進行嚴格規范。
“職業閉店人利用公司的有限責任逃避對消費者的責任,如果公司被法院強制執行,但當前法定代表人沒有被限高的,可以隨時變更,找個人來接替。如果當前法定代表人已經被限高,還可以主張公司債務和個人債務無關,接盤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及時止損,違法成本較低。”朱律師分析說。
盡管機構在“職業閉店人”策劃下跑路,因為證據的收集、法律的定性上存在困難,但是消費者完全可以維權。
朱律師說,根據民法典關于共同侵權行為的相關規定,如果職業閉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行為違法違規,仍然從事相關協助幫助行為,那么屬于共同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消費者可以起訴原來的經營者和職業閉店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職業閉店人已經明知企業經營“破產”,仍然教唆企業隱瞞消費者,大量收取預付費,然后卷款跑路,這就構成了合同詐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其實,針對不良商家和職業閉店人試圖找“背債人”逃廢債務,法律和有關部門一直在行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第七條規定,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因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及時清算;第三人幫助經營者逃避債務,造成消費者損失,消費者請求第三人和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這些法律的支持下,消費者維權時可以把原來的經營者一起告上法庭,承擔相應的責任。
杭州市試行推進預付卡消費市場化改革,在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引入第三方平臺,為預付式消費引入專用賬戶,消費一筆,確認一筆,支付一筆。
此外,杭州還準備對預付式消費立法。今年早先披露的預備立法項目中就提到了《杭州市預付式消費管理辦法》,這部規章將結合杭州實踐和探索,為預付式辦卡作出具體規范。
或許在不久的將來,在司法和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完善下,“職業閉店人”再無空隙可鉆。
來源:潮新聞 | 撰稿:王靜 | 責編:汪杰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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