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將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浙江近日印發《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全面部署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征程上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后的首次大型普查。
此次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普查對象是在我省轄區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主要內容是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據了解,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省政府將成立浙江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普查的組織實施。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
來源:浙江在線-浙江日報 | 撰稿:見習記者 張琬琪 | 責編:賀晶雪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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