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于互為對方商務、旅游、探親人員頒發十年多次簽證的協定》,中巴兩國將自2024年2月19日起互為以商務、旅游、探親為入境目的的對方國家公民頒發有效期最長為10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過90日的簽證。必要時,簽證可予延期,但第一次入境后12個月內總停留期不超過180日。
中國公民可通過巴西駐華使館網站查詢有關辦證材料要求。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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