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浙江省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建設推進會在杭州召開,會上印發了《全省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方案》),并對全省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建設工作進行了部署。
記者從會上獲悉,為扎實有效推進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建設,省總工會聯合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制定了《全省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方案》明確,到2026年全省服務站點總量保持在1.2萬家以上,標桿型服務站點占比在10%以上,24小時智能化服務站點占比在15%以上,基本實現“15分鐘服務圈”。
具體到每一年來看,2024年改造提升服務站點1000家以上,同步推進各設區市50%以上街道辦事處各建成1家以上標桿型服務站點。2025年新(改)建服務站點4000家以上,原則上實現所有鎮、街道各建成1家以上標桿型服務站點。2026年全面完成新(改)建服務站點任務。
基本型服務站點建設要符合“八有”標準,即有統一的標識名稱、有合適的場地標準、有健全的服務設施、有完善的服務功能、有規范的管理制度、有線上地圖可查、有宣傳教育功能、有暖心服務活動;標桿型服務站點要在“八有”基礎上,圍繞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人群、服務時間等方面拉高標準,形成自有特色品牌,每年開展集中式暖心服務不少于4場;24小時智能化服務站點要融入數字化手段,創新個性化服務場景,集成可視化、遠程管理、智能照明、實時語音、即時計數、反饋評價等功能,真正實現從“人巡人管”到“人技結合”的轉型。
在全省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建設過程中,會議提出要實施科學規劃布局、持續整合共建資源、落實運維主體責任、規范管理監督責任制度、創新優化服務效能。其中,在實施科學規劃布局方面,要求規劃布局工作在2024年6月底前以市為單位全面完成,各地制定的規劃要滿足“15分鐘服務圈”要求,明確24小時智能化服務站點和標桿型服務站點的點位設置。
此外,會議強調,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要建管并重。在日常運維中,要按照“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每個站點還需明確1名管理人員為專(兼)職站長,落實站長負責制。
來源:浙江在線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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