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中心城區購房交易稅費補貼實施細則》(麗房產健康發展辦〔2022〕15號)印發后,為進一步解讀相關內容,作如下明確:
一、一手住房交易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稅費不計入本次補貼范圍。
二、本次房產交易稅費補貼涉及的稅費范圍:一手住房為購房人所繳納的契稅;二手住房為買賣雙方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契稅。其它未舉例的費用(如工本費等),不納入補貼范圍。
三、本次購房補貼不限購房套數。
四、房產交易稅費地方留存部分具體比例為:
契稅:完稅憑證實繳額的80%;
增值稅:完稅憑證實繳額的40%;
城市維護建設稅:完稅憑證實繳額的80%;
教育費附加:完稅憑證實繳額的68%;
地方教育附加:完稅憑證實繳額的68%;
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實繳額的32%。
五、上述補貼僅發放給購房人,即交易的買方。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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