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可以在購物軟件上買到,會是什么樣?
最近,省能源局發布《浙江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版)》《浙江省電力零售市場管理辦法》,為明年工商業企業買電構建交易規則,創設出單一電價、封頂價格等新規。
2021年以來,浙江除居民用電和農用電之外的工商業企業用電,已經打破向電網公司買電的形式,可以改為直接向發電企業買電,或向“中間商”售電公司買電,價格隨行就市。
這是為了讓電像普通商品一樣,根據供需情況形成價格、自然調節。
如果說前幾年的交易規則是“搭架子”“填肚子”,那么這次的新規就是精準微調。通過簡化規則,讓企業買電像網購一樣簡單明了。
貨比三家更方便
別看都是同樣的電力資源,以往,企業每個月都要買好幾種電。
按照不同時間段的用電特性,工商業企業電價分為尖峰、高峰、低谷三種分時電價,還有一口價。
每月底,電力零售市場都要開展多場交易,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用電的時段和用量來買電,多種價格之間很難比較。
同時,直接向發電企業買電的批發渠道,和向售電公司買電的零售渠道,在峰谷時段、價格浮動比例等價格形成機制方面并不相同,這就導致電價信息無法比對。
怎么買電更便宜?究竟選擇哪種渠道?電力市場出現信息不透明和不對稱。
本次新規把全部月度電量打包成單一價格來交易,取消了原先多項約束條件。
企業在買電時,批發和零售都只看一個價格,電力在不同附加條件下標定不同的單一價,就像在超市貨架上挑選同類商品,方便貨比三家,也能避免電力市場出現結構性的供需失衡。
不過,電力在實際應用中仍然存在峰谷時段。在電費結算時,浙江省分時電價政策規定了相關規則,對買電時的單一價進行拆分,所以企業每月拿到的電費單上仍然會出現“尖、峰、谷”三欄價格。
2017年,浙江被列為全國第一批電力現貨試點省份,在短暫的試運行和休市之后,明年浙江將重啟電力現貨市場。
與中長期的年度、月度交易不同,現貨市場把交易周期縮短到每天,每半小時的電力都要按照市場供需形成不同價格,由此形成一條起起落落的價格曲線。
福州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龍厚印認為,以往“三分時交易”僅僅是現貨市場未運行期間的一種過渡模式,而按照新規,明年企業將按照交易曲線簽約,單一價模式將便于和現貨市場實現銜接,推動明年現貨交易穩健運行。
此外,企業還可以在電腦端和手機端簽訂零售合同。在電力交易平臺移動端“e交易”,企業可查詢市場和政策信息,進行比價議價、在線簽約、合同管理和市場信息解讀等操作,真正實現“指尖購電”。
電價就低不就高
按照市場供需情況形成價格,不可避免會出現供不應求、價格高企的時候。而降低企業用能成本一直是各地政府努力的方向。
什么區間屬于高價?當下的價格買多少劃算?這就需要企業掌握往年同期價格、當年月均價格等市場信息,服務于購電決策和預期評估。
這樣的信息及人才儲備可能增加了企業的隱形成本,而許多中小微企業很可能因信息不足而盲目簽訂高價合同。
為了降低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本次新規增設了封頂價格和風險預警機制,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勾選價格封頂條款。
具體來看,封頂價格在(年度交易均價*0.8+月度交易均價*0.2)的基礎上按一定系數上浮。當套餐價格超過封頂價格時,按照封頂價格計算;當套餐價格不超過封頂價格時,按照套餐價格計算,也就是“就低不就高”。
11月6日,金華金東區孝順鎮,國網金東供電分公司工作人員對光伏設備進行巡視維護。圖源 視覺中國.jpg
11月6日,金華金東區孝順鎮,國網金東供電分公司工作人員對光伏設備進行巡視維護。圖源 視覺中國
如果企業沒有勾選封頂條款,就會觸發進入24小時預警期,交易平臺將同步生成《風險告知書》,企業與售電公司需上傳簽章來最終確定;在24小時內,企業還可以重新選擇套餐類型及相關條款,充分保有市場信息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教授樓迎軍認為,浙江電力市場仍處在發展階段,機制設計必須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封頂及預警在一定程度上平抑了終端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同時,以往個別售電公司可以利用市場信息差獲利,新機制將推動售電公司更專注于豐富增值服務類型、提升增值服務水平。
從電力全產業鏈來看,兩個聯動機制正在打通從產煤到用電上下游的價格傳導通道。
一是,以往零售套餐價格只聯動月度交易均價,而這次封頂價格的公式設置,同時聯動了年度價格和月度價格,有效傳導批發和零售兩個市場價格,避免售價大幅波動。
二是,新規還在全國率先推出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通過定性定量明確聯動公式,讓電價跟著煤價走,降低煤價高企時發電企業出現巨額虧損的風險,激發它們的生產積極性。
價格傳導更靈敏通暢,就是采用市場化手段更高效地調配燃料、發電、售電、用電各個環節的資源,促進供需平衡,減少額外的運行成本。
浙江電改到哪步
去年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2030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基本建成。
屆時,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聯合運行,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得到進一步優化配置。文件還提出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
自2015年我國第三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浙江跟隨國家改革腳步,電力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
2017年,全國開展電力中長期交易和現貨市場試點工作,浙江同步完成輸配電價核定、現貨市場長周期連續結算試運行,并敲定中長期交易規則。
2021年,全國電力保供壓力陡增,浙江跟隨全國推動煤電價格進一步放開、燃煤發電量全部進入市場、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
7月2日,舟山岱山縣大衢島,賽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風電機組正借助海風緩緩轉動。圖源 視覺中國.jpg
7月2日,舟山岱山縣大衢島,賽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風電機組正借助海風緩緩轉動。圖源 視覺中國
近年來,浙江電力市場化交易量和交易主體穩步增加。
據省能源局數據,2023年浙江省中長期交易電量預計達3100億千瓦時左右,入市企業近30萬家,同時實現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市場。
2024年,市場化用戶數將進一步增加,市場化交易電量預計達3300億千瓦時,在全國位居前列。
同時,作為民營經濟大省,浙江電力需求旺盛,是典型的能源消費大省、能源資源小省。
2022年,浙江全社會用電量達到579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17%,三大產業用電量增速分別達到19.56%、0.81%和9.40%,全部實現正增長。電量夠不夠、電價高不高,與千企萬廠息息相關。
相關專家表示,電力市場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改革勢必涉及利益的調整,但只要合乎市場化方向,從最廣大電力用戶的根本利益出發,保護發電、售電等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那么改革的方向就是對的,在改革過程中不斷調整優化也是必須的。
此次新規將促使新一輪電改更加切實深入,為全國電改探索可供參考的浙江經驗。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胡靜漪 通訊員 吳晶瑩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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